贸易考试| 贸易培训| 贸易论文| 贸易法规
锦程物流台历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6号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http://www.jctrans.com/ 2015-01-04 04:56 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 

导读: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13年第95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96号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5-01-01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和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需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进口经营者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13年第95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31日

本文关键词:商务部 海关总署 进出口 许可证

评论:   
验证码:  
  [Ctrl+Enter]

[查看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连华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贸易网评

未来原油价格保持低位态势
未来原油价格保持低位态势
经过马拉松式艰难谈判,伊朗核问题在经过两个“良机”之后终于达成了框架协议,不仅使得近期的国际油价降温,也让未来...[详细]

财经评论 深度观察

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