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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项目业务操作指南 收藏

  •   目前对居民个人外汇收入和外汇支出有哪些具体规定?

      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管理

      一、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管理

      (一)目前居民个人外汇收入主要有以下内容:

      专利、版权:居民个人将属于个人的专利、版权许可或者转让给非居民而取得的外汇;

      稿费:居民个人在境外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的外汇稿费;

      咨询费:居民个人为境外提供法律、会计、管理等咨询服务而取得的外汇;

      保险金:居民个人从境外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性外汇;

      利润、红利:居民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及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红利;

      利息:居民个人境外存款利息以及因持有境外外币有价证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

      年金、退休金:居民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外汇年金、退休金;

      雇员报酬: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外汇;

      遗产:居民个人继承非居民的遗产所取得的外汇;

      赡家款: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

      捐赠:居民个人接受境外无偿提供的捐赠、礼赠;

      居民个人合法获得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二)居民个人外汇收入的处理

      1、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或携入的属于前项1-11所列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银行办理;

      (2)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以下的银行须审核规定的证明材料后登记备案,予以办理;

      (3)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上、20万美元以下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4)一次性解付外币现钞或兑换人民币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转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2、提供材料

      居民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需解付外币现钞或者兑换成人民币,必须向银行或者外汇局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专利、版权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专利或版权证书、转让或者使用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

      (2)稿费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已发表作品、境外完税证明;

      (3)咨询费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咨询协议以及境外完税证明;

      (4)保险金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保单、索赔书、理赔证明;

      (5)利润、红利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投资协议或者股权证明、利润分配决议或者红利支付书、境外完税证明;

      (6)利息收入: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债券或者债券登记证或者存款利息清单、境外完税证明;

      (7)年金、退休金: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在境外工作证明、境外完税证明;

      (8)雇员报酬: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雇佣协议、境外完税证明;

      (9)遗产继承外汇: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公证书、境外完税证明; (10)赡家款: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说明书;

      (11)捐赠外汇:须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捐赠协议;

      (12)居民个人遇有本办法未列入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且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上的,应当持真实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银行凭所在地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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