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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结汇三种形式 收藏

  •   1)出口押汇:即国际上银行通常使用的“议付”做法,又称买单结汇,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出口单位的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企业。

      2)收妥结汇:是“先收后结”,即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帐户的贷记通知书时,即按当时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出口单位。

      3)定期结汇:是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收到国外付款行的货款,都应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