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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 收藏

  •   1348年,意大利政府在威尼斯港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卫生检疫站,以防止鼠疫等传染病传人国内。法国政府于1660年制定法规以防止小麦秆锈病的传人,并于1664年制定150余种商品的品质规格,首创了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管制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世界各主要国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出入境商品检验制度,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也有众多相关的协定和协议。

      从19世纪后期开始,我国陆续制定了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并设立机构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得到很大发展,尤其是l978年以后,我国确立了改革开放、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的基本国策,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对外贸易持续增长,出人境检验检疫部门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提高技术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以及促进我国的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中国出人境检验检疫的产生

      (一)萌芽

      从人类社会进入原始社会末期开始,自发的原始检验检疫行为就已经开始萌芽。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和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产生了原始的商品交换行为,为了确保这种商品交换结果的公平,交换的双方必然要对交易物——商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评品,这就是一种原始和自发的检验行为。

      货币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这种商品交换行为的体系化、规模化和经常化,产生了贸易活动。随着贸易发展的需求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出现了居于商品交换双方之间,为贸易双方开展数量和质量评品的职业,这种职业在我国一般称为牙人,在西方称为经纪人。同时,带有神秘主义和宗教色彩的原始检疫行为也开始出现。

      (二)产生

      我国对外贸易和国际间人员往来历史悠久,据信史记载,早在公元前12世纪西周成王5年,南方一个叫越裳氏的国家曾派使者带大量的物品前来贸易。古希腊语称中国为“赛里斯国”——出产丝的国家,可见最晚公元前10世纪,中国的丝绸制品就已经对古希腊文明产生了影响。汉代开通的丝绸之路以及此后逐渐发达的海上贸易,使我国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南北朝以后,海上贸易和边境互市贸易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

      对外贸易和国境间人员往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古代中国检验检疫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基础和动力。据《睡虎地秦简•厩苑律》载,战国时期秦国法律规定对于进入秦国边境的马车,必须用火焚燎其车辕和车身,以防止疫病传人,从法律上强制规定对入境动物进行防疫处理。秦国的法律还规定,无论是本国或来自异国的麻风病人,必须送入“疠迁所”(南北朝以后称“疠人坊”)进行隔离,防止传染病的蔓延和传播。从秦汉开始一直到清末,我国历朝历代对于传染病的检疫和防治均有一定的法规,并规定了相应的措施。

      隋唐时期,我国与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朝廷在边境地区设立“交市监”,管理对外贸易,在交市监下设有专门为买卖双方牵线说合以及检验鉴定货物数量和质量的牙人——一互市郎。我国的牙人最早出现在东汉,隋代开始出现由牙人组成的半官方组织一一牙行。

      法律规定,牙人必须经过一定的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以后方可从业,开业必须领有政府颁发的执照一一牙帖。牙行是一种带有半官方性质的组织,既是一个从事贸易和贸易中介的经济单元,也代替政府行使一些监管职能,协助政府维持市场秩序,校勘度量衡,为买卖双方检验鉴定货物的数量和质量,确定价格。

      唐代,我国海上贸易规模逐渐超过陆上贸易,在延续隋朝交市监制度的同时,于开元二年(714年)在广州设立市舶使一职,管理海外贸易。

      宋代,中央政府设立榷易院,主管全国的对外贸易。在与辽、金、夏等少数民族政权接壤地区设立榷场,管理边境互市贸易,并在榷场内设有牙行,参与互市贸易的管理.为买卖双方检验鉴定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先后在广州、明州(宁波)、杭州、密州(诸城)设立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市舶司,管理海上贸易,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于其所至之地,验其所易之物”。

      元代在市舶司内设舶牙人,朝廷颁布的《市舶则法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海外船舶到岸后,必须首先由舶牙人对船舶和货物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发给“公验”后方可开展贸易,公验必须写明货物的数量、价值以及船舶的特征,以防“转变渗泄之弊”。

      明代市舶司成为专管“朝贡贸易”的机构,在市舶司内设立牙行,担任“平交易、抑奸非”的职责,以保证海外贸易公平公正地进行。到了清代,市舶司的关税和打击走私的职责开始由海关担任,另一部分贸易管理职能则由新兴的牙行组织——十三行代替。为了满足对外贸易和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广州等地设立海关,开放广州等口岸对外通商,并将明代在广州设立的36家市舶牙行中剩下的13家联合组建十三行,并指定十三行负责经营和管理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