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盘
1、发盘的构成条件
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
B.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
C、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D、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
2、发盘的有效期
3、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即发盘未生效前,取消该发盘。
发盘的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生效后,在受盘人未做出接受之前,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
(二)接受
1、接受的构成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受盘人做出
(2)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
(3)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
(4)接受必须以口头或书面明确表示出来。
2、接受撤回
接受准予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于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之前或同时被送达发盘人。
(三)合同
1、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
(1)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给付、互为有偿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约首
(2) 基本条款
(3) 约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