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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关如何确定经营单位 收藏

  •   1 签订和执行合同如为两个单位, 经营单位为执行合同的单位。

      2 援助、赠送、捐赠货物的经营单位, 进口为受赠单位,出口为赠送单位。

      3 企业之间相互代理 进出口 , 或没有 进出口 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 进出口 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以代理方为经营单位。

      4 外商投资企业委托 外贸 企业进口投资设备、 物品的,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经营单位,并需在 报关 单备注栏内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5 对委托我驻港澳机构成交的货物, 经营单位为国内委托人。

      6 我国在境外兴办的合资企业, 我方以实物投资部分带出的设备、器材和原料,我方为经营单位。境外合资企业与我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行贸易,经营单位仍为我境内企业。境外公司不能成为经营单位。

      7 搞 来料加工 和补偿贸易的企业进口货物, 经营单位为对外签订合同的 外贸 进出口公司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8 中外双方仅执行技术合作项目, 而未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的,其经营单位为参加合作项目的我境内单位。

      9 进口溢卸货物, 由接受并办理 报关 纳税手续的单位为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