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监管:境外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给予保税;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离境,立即退税。
2、外汇管理:中心内企业视同境外企业,与境外之间的经济往来以外币计价结算。
3、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给予下列优惠: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按税额的12%奖励;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税额的25%奖励;缴纳的营业税,按税额的30—70%奖励。根据企业主要业务,给予不同年限的全额或减半奖励。
4、税金补贴:企业租用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提供的办公用房和仓库、堆场的前三年给予租金40%的补贴,后两年给予20%的补贴。
5、人才引进:对中心内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骨干业务人员,其配偶子女在太仓落户,子女在太仓就学,市各职能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给予优先办理。
6、市场准入:对企业登记实行网上申报和市工商局直接受理审批,对因涉及前置审批需先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的,实行预备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