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付货人委员会主席林宣武近日就国家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公布国际班轮运输码头作业费(THC)调查结论,发表意见,指出码头作业费在性质上属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调查结论有鼓舞作用,亚洲区内付货人对内地的明确态度感到非常欣慰,并期望其它国家及政府会相继效法。
林宣武表示:“赞同中国付货人协会就码头作业费向中国政府有关机构反映不满和表达意见。我们全力支持中国付货人协会的行动,并要求班轮公会及运费协议组织与业界保持对话和加强沟通。”该会期望是次调查结论可以成为其它国家及地区解决码头作业费引起的纠纷产生指引性的作用。
调查最重要的结论是指出码头作业费在性质上属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所以,理所当然地谁付运费谁便支付码头作业费。班轮公司在“收货人支付运费”的条款下,要求付货人先缴付码头作业费,或扣发提单,要求付货人先提供证明收货人会缴付码头作业费等做法都是错误的。
调查结论并指摘班轮公会及运费协议组织的反竞争行为,结论指出“班轮公司以联合通知或公告的方式宣布同时按相同的标准在中国收取码头作业费客观上限制了托运人自由选择承运人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际海运市场秩序。”这肯定是对反竞争行为的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