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节前寄出的快递包裹,到了中秋节仍未收到。由于没有给货物保价,消费者谢女士与快递服务部几经交涉未果后求助当地消保委。该快递服务部查询后发现包裹已经在七夕节前到达昆明,但在送往丽江的途中丢失。快递服务部认为谢女士没有支付保价费,按规定最多补偿500元。后在当地消保委的调解下,快递服务部同意赔偿2800元。 |
“我快递了14部手机,而收货厂家却只收到了1部。13部手机价值1.6万元,快递公司虽然承认丢失货物,却只肯赔付区区200元。”张先生万分焦急地说。北京中诚快递公司声称只赔付200元的理由是张先生没有为手机交纳保价费。“手机属于贵重物品,若客户交纳物品总金额5%的保价费,将由保险公司赔偿。”该公司的董女士说。 |
网上购物,卖家提醒收件时一定要先验货再签收,可快递人员上门送件时,却要求先签字然后才能拆包验货。记者日前调查发现,网购行规与快递行规的“矛盾”,让消费者夹在中间成了“弱势群体”。事实上,“先签收后验货”目前几乎成为快递业的“行规”。据中消协统计,国内因此类纠纷引发的投诉多时一个月便上千条。 |
“通过快递公司运送一台价值5600元的笔记本电脑到外地,没想到竟然在中途丢失,快递公司只肯赔300元。”甄先生告诉记者,这台电脑是他花5600元购买的,一同丢失的还有一块价值400余元的移动硬盘和一只电脑包。由于时间仓促,他把电脑和移动硬盘装入原包装纸箱后就直接交给快递员,因此他怀疑是有人看到后顺手牵羊了。 |
几乎所有的快递公司或货运公司都有相同的规定,那就是只要包装完好,就不保证产品是否损坏,更不会承担内部产品损坏后果.说它有个漏洞,是因为这几个关键字:"包装完好"!我们可以做个试验:将一个包装箱直接摔在地上,我们也可以做到包装完好,但实际上包装箱里同的产品实物已经损坏。 |
消费者想货到付款就得多付20%~30%的费用。 消协观点:货到付款和先付款快递公司都承担着一样的责任,运输过程也没有什么区别,都要保障消费者的物品准时送达,不过是费用先付后付的问题,费用不应该有差别,建议快递公司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做相应的业务调整。 |
随着网络购物快速发展,与之配套的快递纠纷越来越多。比如,请人代替签收后发现包裹质量问题,快递公司不让收件人事先查验包裹,承诺三天内寄到的货物等了足足一星期……日前,鄞州工商部门发出相关提醒,并披露快递行业的“潜规则”。除了“代签”容易引发快递纠纷外,快递行业“潜规则”坑人不浅。 |
很多人都有快递的经历,比如网上购物、物件运输……日前,成都某网站论坛一则《快递行业员工自曝黑暗内幕》的帖子,把快递行业推上风口浪尖,引来众人关注,很多网友跟帖发表看法,甚至有网友称“看着有点触目惊心”。发帖者称,自己进入快递行业有很长一段时间,发现很多事情是黑暗的,让人忍无可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