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从10月10日起,我市交通运管部门在全市建立了超限超载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制度。
制度规定,所有被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牌号、所属企业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号将在媒体予以公告;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被公告3次者,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并列入治超“黑名单”。列入治超“黑名单”的运输经营者、营运驾驶员将被交通运管部门收回其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证,一年内不得从事车辆营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