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国1.3亿辆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于06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不过,此新规却引起了各地众多车主的质疑。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和厦门市物流协会等国内8个交通、物流相关的协会已于近日正式形成书面文件,将联名“上书”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法制局等相关部门,呼吁及时调整集装箱运输车辆交强险的投保方式及费率,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除厦门外,参与本次“上书”的其他六家协会分别为福州市港口协会集装箱储运分会、大连市道路运输协会国际集装箱运输分会、上海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集装箱储运分会、宁波市交通协会集装箱运输委员会、广州物流协会、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等全国主要行业协会。各协会对集装箱运输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一是“交强险”针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厘定的费率偏高,甚至高出商业险几倍。各协会认为这明显不符合“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将导致企业的成本猛增。建议重新厘定“交强险”费率,并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优惠费率。
二是各协会认为集装箱运输车辆投保应只针对牵引车。因为一辆牵引车往往配有多辆半挂车,但一般在路上行驶的只有一辆牵引车和一辆半挂车。而目前保险公司对所有牵引车和半挂车都收取了保险费,但在发生赔偿时却不同意在牵引车和半挂车保额累加的基础上进行赔付,普遍只按牵引车的投保限额来赔付,这是很不公平、也是很不合理的。
据了解,该书面文件在经各有关协会联署完毕后,将于近日正式寄出。(记者钟炳祥陈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