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商会199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500)的规定审核单证由于以L/C结算的单证审核至今仍无全球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因此作为具有重大影响的L/C结算惯例,UCP500已成为规范和确保在世界范围内将信用证作为可靠支付手段的最重要准则与方法。由于其所体现出来的国际标准银行惯例和做法已被大多数的国家与地区接受和使用,UCP 500事实上已成为各国银行处理L/C结算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基本方法。因此,了解UCP500的详尽规定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UCP500中对有关L/C结算的合格单据的要求,主要在其D节第20条至38条中作了直接规定。在L/C没有作相反规定时,银行通常首先严格按照《统一惯例》的要求,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要求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