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江水利委员会了解到,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将依据其重要程度,分期分批得到治理。
“30年河东,40年河西”。这是长江干流河势动态变化的形象写照。长江科学院河流所负责长江河道治理、河势控制研究的专家罗荣凯介绍说,河势变化不仅影响到与其唇齿相依的堤防安全,如果河势摆动剧烈,还将引发崩岸、浅滩碍航,部分港口淤塞等灾害。在经济发达、且为国家重点建设的长江中下游干流沿岸地区,河道治理是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专家介绍说,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由顺直微弯型、蜿蜒型、分汊型三种基本河型组成。就河床的平面变形而言,顺直型河段最稳定,蜿蜒型河道最不稳定,分汊河段居中。新近审查的《长江防洪规划》按照河势河型和控制节点,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划分为33个河段;并根据河段的重要性和治理的迫切性将这33个河段分为三类,规划分期分批进行治理。
长江防总负责人介绍说,第一类河段为重点治理河段。主要包括有重要堤防、城市、港口和重点工程,需抓紧解决在防洪与航运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河段,如上荆江、下荆江、岳阳、武汉、九江、安庆、南京、长江口等14个河段。
第二、三类河段被规划为一般治理河段。在防洪、航运等方面存在较突出问题的河段,如牌(加“竹”字头)洲湾、团风、马当、太子矶、贵池等10个河段被划分为第二类河段。目前河势基本稳定,存在问题不突出,或可暂缓整治的河段,如宜昌、黄石、大通等9个河段被归入第三类河段。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10年,长江中下游干流14个一类重点河段的河势将得以控制,达到岸线基本稳定,增强河道的防洪能力的目标。2020年,根据三峡工程投入运行后的河道演变情况,针对河势的新变化,作进一步治理,特别是受三峡工程影响早且影响较大的荆江河段将得到全面整治。
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熊铁教授认为,对长江中下游河道进行治理,控制河势,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保障防洪安全,特别是重要城市和重要经济区的防洪安全;并改善长江中下游干流航道的通航条件,提高通航能力;并有利于沿江两岸地区开发利用岸线和洲滩地等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