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口岸相关协会联合声明抵制马士基
5月8日,深圳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以及深圳物流协会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对马士基于5月1日起开始征收“设备操作管理费”的做法提出抗议。“这事已经交由交通局上报到了市政府。”5月12日,深圳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秘书长许晓明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深圳市政府方面现在正在组建协调小组,希望能够介入并调停此事。同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马士基中国公司公共事务部的程红,她表示马士基态度在告客户书里已经表达,“对此事我们暂时没有进一步的说明”。对于之前媒体爆出的马士基代表13日赴深谈判一事,她表示“不太清楚”。
新征管理费是否合理
4月,世界排名第一的航运巨头马士基发布了一份告客户书,告知会从今年5月1日起向中国大陆八大口岸的货主、货代企业征收“中国大陆地区设备操作管理费”。消息传出,厦门“三协会”(厦门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厦门市外经贸易企业协会)率先发表声明表示将抵制这项不合理收费。国内八大口岸货主、货代及集装箱运输协会随后也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称取代铅封费、换单费等4项收费而新开征的“设备操作管理费”是一项更不合理的收费。据悉,深圳的盐田、赤湾和蛇口获得每个出口重箱30元的最低征收标准。在程红提供的告客户书材料内,马士基表示,这三个港口“设备操作管理费”,已是较低的征收标准。“我们的标准没有被调高,只是换了一个收费的名目。”这一背景下,参与八大口岸联合声明后,深圳两协会急于发表深圳声明,强调深圳立场。“虽然相对别的口岸50元的标准,深圳的30元是个低位,但这仍然是不合理收费。”
成本转嫁给货主不合国际惯例
事实上,在中国,马士基收费遭炮轰早已不是头一次。去年7月,厦门口岸三协会开始联手抵制马士基在厦门口岸收取“铅封费”。今年4月19日,马士基宣布取消“铅封费”。然而,货主们还未来得及从胜利的兴奋中回过神,一周后,马士基宣布新的“设备操作管理费”5月1日大陆地区统一始征,厦门口岸标准也从45元“铅封费”提至50元的“设备操作管理费”。马士基在告客户书中表示,新的单项收费的执行是为了简化马士基海陆的运费结构,减少运费外附加费用的种类,并统一相同地理区域内不同港口的收费水平。并介绍,“设备操作管理费”针对中国大陆地区出口的所有重箱。这个解释,显然并没能得到三协会认同。厦门集装箱运输协会副秘书长蔡远游表示,将“设备操作管理费”称为“码头作业费”以外的“码头作业费”,“这是一种双重收费。”他表示,“设备操作管理”属于集装箱码头作业的组成部分,而2003年8月在北京举行的THC调查会上,THC调查组和专家组成员均认为,THC在性质上属于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许晓明认为,包括设备交接单的操作、签发在内的为了实现海上运输和收取海运费而必须付出的操作、管理劳动和相关费用的支出均属于船公司的航次成本,“如果允许船务公司将航次成本向货主转移,那按FOB(按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成交,即离岸价)约定,他们又净收国外买主支付的运费,马士基做的岂不是无成本的生意?!这不符合国际惯例。”
存在地区歧视?
许晓明强调,这些“不合理”收费只在中国大陆地区展开,“马士基的这种行为带有强烈地区歧视性!”对此问题,程红表示暂时不便做答。按马士基每个集装箱征收370元THC的标准,厦门货主三年内已经向马士基缴纳了4.5亿元THC。据蔡远游表示,“如果别的船公司也随着马士基跟进,企业的负担将更大!”而深圳方面,许晓明表示,“换单费”的存在使得深圳货主一年的损失达到几千万。“流通环节成本的增加只能严重降低中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这样下去,对整个中国的物流发展都不利。”然而,为什么马士基独对中国货主征收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呢?许晓明解释,由于国外采用电子订仓,“根本不存在‘换单’这一说法!”而现在国内电子订仓的技术条件虽已经成熟,但“国内的一些代理商为其既得利益,还是维持原状,没有使用电子订仓技术。”而且,由于国内口岸80%以上的货主,遵行的都是FOB约定,因此,选用的航运公司完全由买主指定,基于马士基在国际航运第一的位置,“国外买主大多指定它,我们根本没有选择权!出现不合理收费,也只能通过媒体发声,还有就是寄希望借由政府来交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