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费”产生的渊源分析,所谓“中国大陆地区设备操作管理费”,实质是THC(码头作业费)及铅封费等杂项费用的变形。冠以“管理费”之名,公众对此较为敏感,容易误认为类似于我国垄断的公共事业单位收取的强制性费用。但THC性质上仍应是一项商业性收费,其合法性判断应建立在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