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6日从国务院有关部委了解到,我国政府高度关注2006年铁矿石长期协议价格谈判,反对任何国际贸易中的垄断行为。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铁矿石定价要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实现资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合作双赢。
商务部负责人指出,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国际贸易中的垄断行为,并希望有关出口商所在国家政府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商务部将配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支持淘汰落后和抑制钢铁产能的过快增长,进一步加强进口铁矿石流向的监控。中国政府将密切关注铁矿石价格谈判进程,将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国家和企业的正当利益不受损害。
发改委负责人指出,2006年是《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进入实施阶段的第一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控制钢铁行业总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工作,加快淘汰进程,做好督促落实。根据《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将在2006年底淘汰所有2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列入淘汰目录的生铁产能达到4300万吨以上,将相应减少铁矿石需求6000万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