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提出,正在发展壮大的中国企业需要“第三次提升”,也就是提升自己的责任理念和道德水准,做负责任的公司。
王志乐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阻碍中国公司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不在外部而在内部,在于如何确立先进的公司责任理念。王志乐举例说,近年来国内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所反映的对员工安全的漠视,正是企业责任缺失的一个突出表现。
这位专家以“三次提升”来形容中国企业过去20多年来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中国公司把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等硬件引进来,这是第一次提升;在90年代,现代企业制度进入中国,这是第二次提升;进入新世纪,中国企业面临着引入公司责任等最新理念的课题。
“公司责任不等于公益事业,它包括了公司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王志乐说,“强化公司责任不是‘作秀’,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的‘软竞争力’”。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近年访问了日本、韩国、欧洲以及美国的30余家跨国公司。他们的调查发现,全球范围内强化公司责任的运动已形成跨国公司发展的新潮流,且这种潮流正明显地延伸到中国,给中国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带来越来越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