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和巴基斯坦商业部长胡马云·阿赫塔尔汗9日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巴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
根据协议,中方可享受巴方提供的486种产品的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纺织机械和有机化工品。中方将向原产于巴基斯坦的769种产品提供零关税待遇,主要涉及蔬菜、水果、石料、棉坯布和混纺布。双方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降税,将在2年内分3次降低关税,到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
此外,从2006年1月1日起,中方将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1671种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27%;巴方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75种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22%。
薄熙来表示,《早期收获协议》是两国商建中巴自由贸易区的第一步,目的是让双方企业和人民提前享受自由贸易的好处。
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巴基斯坦期间,中巴两国领导人共同宣布启动中巴自由贸易区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