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协定》签署30年来的首次部长级理事会日前在北京结束。中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六国的部长,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对4000多个税目产品实施关税减让,主要包括农产品,纺织品和化工产品。
这次会议是《曼谷协定》签署30年来的首次部长级理事会。《曼谷协定》签定于1975年,是发展中国家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这次会议上,六国部长决定将《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并继续实施关税优惠减让。
根据这个协定,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国对其他5国将有1600个税目产品实行关税优惠幅度达到20%,其他5国对我国有2000多个产品实行关税优惠幅度达到30%。
目前,《亚太贸易协定》的六个成员国拥有26亿人口的大市场,2004年贸易总额近2万亿美元,中国与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额也达到104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