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纺织品谈判与中欧纺织品谈判是有本质区别的。
中欧纺织品谈判只是针对9000万件的滞港纺织品问题进行磋商,它成功与否对中国企业的即时影响并不大;因为这些货物大多已经付款,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欧洲商人手中,基本上不会影响到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利益;而且滞港纺织品绝对额约为45亿元,占1~7月我国对欧盟纺织品出口总额的4.7%,所占比例较小,影响有限。
我们以务实的态度承认了部分企业“寅吃卯粮”,在总体上维系了中欧贸易平稳的大格局,这对于中国企业开拓欧洲市场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毕竟不是欧洲纺织品唯一的进口来源。欧洲订货商为了对冲风险,也可能由此转移订单,越南、印度、墨西哥等国将因此获益。
由此,国内相关企业应加速产品结构与产业升级,参与那些不在配额之内的产品和业务(设计等);英、法、德、意等国的服装早已与我们不在一个竞争层次,欧盟内部主要是中南欧新成员是中国纺织品贸易的对手。
另一方面,中美之间的纺织品贸易谈判则将决定我国纺织品对美出口长期增幅。自今年5月以来,美国陆续宣布对进口总额约13.1亿美元的中国纺织品实行年增幅不得超过7.5%的限制。
美国政府每次都会对几个类别的纺织品确定限制性措施,最新一例是针对文胸和合成纤维织物“设限”。中美如果能达成一个更广泛的协议来取代目前实行的零散协议的方式,这将为中美之间确定一个长期的贸易环境,消除政策调整的不确定性。
从目前的经贸谈判看,我们在短期内似很难从欧洲获得更大贸易突破(增加配额或取消配额),一旦中国企业对欧出口超过了年度配额,就有可能提前支取下一年度的“贸易红利”。
相反,如果中美之间能够达成一个更广泛的贸易协定,就有可能极大地提升我国纺织企业的市场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