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浙江检验检疫局针对美、日、欧盟等对我出口活甲鱼等食用水生动物采取的“提高标准”、“增加检验检疫项目”等五花八门的技术壁垒,认真贯彻出口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对全省出口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登记,通过抓日常的防疫和残留监控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出口活甲鱼等食用水生动物的安全卫生质量,顺利实现出口。经过浙江局检验检疫合格,2005年浙江口岸共出口活甲鱼108批、15.5万只,与上年度同比增长了3倍。
甲鱼养殖在浙江省淡水鱼业中占有较高的产值比重。但是由于国外的苛刻技术壁垒以及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周边国家的出口竞争,曾享有盛誉的浙江出口养鳖业一度陷入萧条。针对这种情况,浙江局结合国外控制药物残留的要求,帮助企业改进饲养技术,采用绿色饲养方法。在与企业共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他们逐步摸索出微生物水质培育、仿野生生态养殖、中草药鳖病防治、生物饲料养殖等一系列技术,使甲鱼达到了绿色食品的要求。检验检疫人员经常深入各养殖场,定期对出口甲鱼场加强用料和用药监管,并进行药物残留监测。为防止恶性竞争,浙江局按照WTO有关规则,首次对德清溪花鳖的独特养殖培育方法和优良品质实行了原产地标记注册,从而有效地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浙江养鳖业有序健康发展。
浙江局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和技术优势,积极扶植和帮促当地养鳖业开拓国外市场。为保证生产出高品质的商品鳖,浙江检验检疫局制定了《出口食用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暂行办法》,对各出口甲鱼场实行检疫卫生登记管理。他们帮助企业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系列企业标准,将国外涉及安全卫生的项目要求及时体现在企业内控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通过标准化生产,大大提高了产品质量,并形成了树品牌、创名牌的良好氛围。
另外,检验检疫人员还想方设法为引进优良甲鱼品种铺路搭桥。在引进日本中华亲鳖的过程中,检验检疫人员把国家有关检验检疫法规和程序要求主动送上门,手把手地指导企业按国家规定建立临时隔离检疫场,实施严格的隔离检疫,使日本中华亲鳖顺利落户浙江。
目前,经过浙江局与有关部门和出口企业的共同努力,萧山天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达特种水产有限公司和杭州上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出口的中华鳖已全部通过国外官方的农残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