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名称:《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2595号)
出台背景:为进一步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
新规要点:根据《通知》规定,国家将对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作出调整。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煤焦油和生皮、生毛皮、蓝湿皮、湿革、干革的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