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出口管理
1、单证要求:进出口爱尔兰的商品要备有商业发票、提单、原产地证明书、装箱单、特殊证件(如品质证明、检验证书等)、保险单等。
(1)商业发票
出口商至少应向爱尔兰进口商提供2份商业发票,航空邮寄给爱尔兰进口商。商业发票需详细说明原产地、支付货币、价格条件、运费、包装、保险单等,并由提供人证明是真正原本或副本。发票中不含的各种费用应在发票中加以说明。纺织品类商业发票应注明用途、使作何种钞支及用量百分比、每平方码重量、制法;对人造纤维制品应有长纤维或短纤维。金属商品的发票须其成份及各种组成的金属含量。商业发票不需要提供商会证明或者领事认证。
(2)原产地证明
在进口商要求或信用证需要时,出口商应提供原产地证明书。有时按共同体规定提供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内容应包括产品种类、毛重量与净重、唛头及编号、包装、件数、品名、出口商与收货人详细名称地址。出口商店与其爱尔兰的买方事先取得联系,确定是否须提供产地证明。空白产证明书可向爱尔兰税务局或爱尔兰大使馆素取。某些纺织品和纺织制品须由供应者或出口者出具产地证明书。贸易、商务与旅游部在需要益监视栽些货物时可以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书。。
(3)装箱单
在商业发票不能说明各件货物的内容时,需要提供装箱单
(4)提单
对每批到货需要提供的提单份数无统一规定。提出单内容包括货主姓名收货人姓名地址,目的港、货物名称、运费及其他费用,整套提单份数,船主签名确认货已装船及装船日期。提单内容应与发票及唛头一致。
2、进口商检
按爱尔兰有关卫生及动植物检疫规定,进口动植物、蔬菜、切花等需提供特别证书。由于商检规定比较复杂,出口商应事先与进口商取得联系,或直接向爱尔兰政府有关部门咨询所应提供的证书内容。
3、货物入境规定
货物在运抵爱尔兰后的14天内必须报关入境。供国内市场销售、转口、寄存保税仓库或供应香农自由贸易区的货物均可入境。不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入境的货物,海关有权出售;对非易腐物海关在存入仓库3个月后亦可出售。进口商对入境货物须向海关提交替同定的单证。包括货物价值和商业发票正本或由供应者证明有效的发票副本。如货物价值不超过250英镑,或不须纳税的货物一般可不填海关申报表。
二、进口关税制度
爱尔兰是欧盟成员国,成员国之间实行自由贸易、免税和限额贸易。成员国还建立了共同对外关税,适用于从第三国的进口。CXT的税就平均水平是适度的。大多数工业制成品的税率在5-17%之间,而某些食品税率较高。原材料的税率大多为免税减低税。爱尔兰进口关税款用爱尔兰货币付。国外金额的转换汇率是以货物入境供国内消费时的外卖汇率计算。爱尔兰在许多项目上实施21%的增值税。服装、皮衣及纺织吕、纱线和用于服装制造业的原材料征收10%的税。出口商必须注意爱尔兰海关封贴在装运商品的邮包上的表格中公布的关税数字。
三、香农自由贸易区
爱尔兰只有一个自由贸易区,这就是香农国际航空港自由贸易区,在爱尔兰西南部。香农自由贸易区成为吸引外资所采取的优惠办法是:1、免征关税和各种捐税2、可以申请免险出口收益税及一税分固定资产税3、政府提供建成厂补助资金这种补助资金可达外资企业初期资本额的三分之一。4、厂房仓库租金低廉。5年以内租金可予优惠,但减让不超过50%。5、向投资者出售或出租土地建造厂房和办公室;6、向投资者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如住宅、学样、商店和服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