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关税 约旦海关采用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HS)进行关税分类,并实行单一税制,且以从价税为主。税率平均在45-49%之间。免交关税和进口税的项目包括:王宫、外交使团、约旦皇家航空公司进口的项目,个人和家庭财物,转运或运往自由贸易区的货物,科学、技术、宗教和慈善机构所需的设备和物资等等。享受免税待遇的商品需缴付其价值2%的附加费。多数应征收进口税的进口商品都要课征13%的附加费,以支助社会福利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向约旦出口的商品,若发现标明的种类、质量价值、型号、重量和原产地与实际不符,将被约旦海关课以相当于商品价值和关税之和的罚金。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必须包括以下内容:8位数的HS编码;日期;制造商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省份、城市及街道名称;出口商、进口商或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每件货物类型、价格及总价值;出口商承担的额外费用;货物数量及其毛重与净重;商标和号码;每箱重量、尺寸及容量;原产国;运输工具;货船名字及出航日期;出口地点。若装运的是纺织品和纤维品,必须写明该纺织品、所用原料的质地性能以及混合纤维的百分比。此外,该发票必须要取得约旦领事的法律认可。通常情况下,商会要求一份对其资料的额外公证文本副本。原件由 领事发还发货人。 发票必须附有如下经过公证的宣誓誓言: 我(姓名、头衔和公司的名称),在这里发誓,发票中出具的有关货物的价格是出口市场现价,装运的货物来自XX国,这些产品是由XX国制造的。我对任何不准确的情况负全部责任。(签名) 2.提货单:文件交给约旦领事馆后,除非进口商提出要求,否则不必进行法律认可。一般地,提货单上要注明如下内容:运输工具的国别、发货人的名称、收货人的名称与地址、目的港、货物内容、运费和其它费用清单、提货单序号、日期及承运人正式认可已经在船边装货的签名。 3.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的标准文可在商业文书机构购得。必须注意的是,即使要求有一份独立的原产地证明,在商业发票上仍需标明原产地。原产地证明中必须写明“所装运的货物是由XX国原产,并且它们是在XX国制造”这样的内容。如果这些商品中包含任何外国制造的成分,其原产国和所占比例必须在证明书中标明。原产地证明中必须写明生产该货物的工厂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省份、城市及街道的名称,以及装运船只的名称,并且还要附上一份证明所述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的经过公证的声明。 三、标签和标记 1.标签:对于额定功率超过25瓦的电器,制造商或代理人、进口商、卖方必须在电器的显要位置上贴上标签,用阿拉伯文或英文标明每小时消耗多少电量(Consumption per hour XX Kwh)。标签上的字母用黑色印刷且不得小于13号字,其标签底色应为橙黄色。而对于农药,必须用阿拉伯文标明以下内容:制造厂家或农药来源,商业名称,化学成分及有效成分的百分比;在约旦农业部的注册号码;生产日期和失效期;农药的毒害程度及预防措施等等。 2.标记:按照约旦政府的规定,包装上必须刷上承销商的标记,包括港口标记。应该标明的还包括:原产国标记、承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货物的质量种类、重量以及货箱编号。 四、自由贸易区 约旦设立了两个自由贸易区,一个是位于国土最南端、红海之滨的亚喀巴,距首都安曼340公里;另一个是安曼东北的扎尔卡。约旦的自由贸易区免收进口税、国内货物税及其它一切税收。获准在亚喀巴自由贸易区设立贸易中心的公司可免交12年的所得税,免交社会安全税、注册费和雇佣税。从自由贸易区运往外国的货物免交关税或国内货物税。其它优惠措施还包括:投资者建造的房屋及其中设备免交的地产税、执照税和建筑税;资本可撤回本国,股份和利润可自由转移;外国办事处的外籍雇员免交社会服务税以及家庭财产进口,每两年进口一辆汽车等进口项目,免交关税等等。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和服务领域是:进口、仓储、混合、包装、冷藏、转运、展览、调配和再出口。现约旦自由贸易区的主管机构是约旦自由贸易区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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