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称,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暂定4月10日至10月10日适当调整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这次调整的涨幅达到了50%。
其中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