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扶持对象】
符合市、区两级现代物流业发展总体规划的物流建设项目
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现代化仓储企业建设项目
区重点发展的中高级专业市场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
列入国家、省、市专项的现代物流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物流建设项目
助力物流业发展,推动“优二进三”战略实施。日前,蓬江区正式出台《关于加快物流业重点项目发展的扶持政策》,以加速物流业发展。
根据江门市《物流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江沙工业走廊物流园区将成为江门市今后重点建设的物流园区之一,主要包括棠下产业物流园区和蓬江区环市综合物流园区,远期还包括鹤山中心(桃源)物流园区,前两个都处在蓬江区内。江沙路现在拥有的粤西最大汽车交易市场、摩托车交易市场、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和即将投入运营的粤西最大的汽车客运站,蓬江区正努力将其打造为粤西乃至大西南最重要的物流基地之一。可以说,发展物流业,蓬江区责无旁贷。
滨江大道的建成通车,为江门物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了贯彻落实蓬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施“优二进三”战略,坚持一手抓工业经济、一手抓城市经济,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实际,蓬江区制定了该项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优惠政策扶持的范围和对象包括五大类项目:符合市、区两级现代物流业发展总体规划的物流建设项目;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现代化仓储企业建设项目;区重点发展的中高级专业市场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列入国家、省、市专项的现代物流业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物流建设项目。对于这些项目,蓬江区政府将在资金扶持、税收、规费、用地、行政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如在规费优惠方面,对投资建设工业品专业批发市场,投资规模在35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达到130万元/亩的企业,区经贸局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向市经贸局提出市场建筑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申请,按上级部门规定逐级呈批。在税收方面,新办独立核算物流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所得税减免条件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