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批复了安庆港马窝港区一期工程使用长江港口深水岸线的请示,这是《港口法》实施以来,安徽省第一例获交通部批准的长江港口深水岸线使用许可。自《港口法》实施后,安庆市港口管理局一方面依法严格岸线使用审批程序,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一方面积极整合港口岸线资源,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为合理调整港区布局,促进“以港兴城”,适应煤炭、水泥熟料、矿建材料等大宗散货运输的需要,在该局的积极支持下,安庆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安庆港马窝港区一期工程,被列入省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该工程总投资1.9亿元,设计年通过能力 394万吨。由于该工程位于长江安庆段下游鹅眉洲左汊河道左岸丁家村至马窝一带,这一段长江岸线属长江港口深水岸线。根据《港口法》第十三条规定,省交通厅请示交通部,交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同意安庆港马窝港区一期工程使用长江港口深水岸线236米。
至此,该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深水岸线使用许可均已完备,加之招投标工作基本结束,该工程开工建设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