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金华分行为金华市某公司追回3万美元货款
“近年来,金华市出口企业迅速增多,外贸形势越来越好。但由于部分企业片面追求出口额,忽视了经济利益保护,造成货款收不回的麻烦。其中有的是由于外国银行失信造成的,必须引起重视。”昨日,中国银行金华分行有关人士告诉金华日报记者,日前,该行成功地为金华市某公司追回一笔3万多美元的货款。
据了解,今年3月份,金华市某公司30693.42美元的出口货物的一套单据被某外国开证银行通知拒付,同时声明“代为保管单据,听候处理”。这在国际贸易中纯属正常,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进口方付款赎单;二是进口方不付款或要求退单。正当银行、企业都在等待单据的处理情况时,出口企业得知货物已经在4月底被进口方提走。
按照国际惯例,国外进口方提货必须凭正本提货单才能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进口方提货,就表明已接受单据并向开证银行支付货款,开证银行也将全套单据交给进口方。然而,中国银行金华分行并没有收到款项。鉴于此,中国银行金华分行连续给国外开证银行发SWIFT电报,询问单据状况及付款情况,直到6月6日才接到开证银行的回复电报,表示单据已经退回。
6月7日,中国银行金华分行收到退回的单据,但发现缺少了1/3正本提货单,而全套3份正本提货单中的任何1份都可以提货。该行随即发报给开证银行查询此事。6月9日收到开证银行电报回复,诡称他们寄回的是全套正本提单。后几经交涉,7月17日,中国银行金华分行终于收到了对方3万多美元货款和利息,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为此,中国银行金华分行有关人士提醒外贸企业,在选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要特别注意国外开证银行的信誉,避免国际贸易纠纷。出口企业收到信用证时,一定要认真审核信用证条款,确保易于操作后再接受。要选择资信良好的海洋运输公司或代理人,做到随时监控货物到达情况,了解出口货物的提取是否与货款取得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