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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从S轮火灾事故处理谈船东如何应对重大海难事故

http://www.jctrans.com/ 2021-07-09 《航运交易公报》2021年第26期

导读: 当船舶发生海难事故后,船东往往面临船员家属、主管当局、租家、货主等多方压力,与船舶保险人协力减损往往是化解压力和管控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

  当船舶发生海难事故后,船东往往面临船员家属、主管当局、租家、货主等多方压力,与船舶保险人协力减损往往是化解压力和管控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在采取救助措施前,船东一般会征求船舶保险人的意见,但如果保险人迟迟未作决定,船东的减损义务可否免除?在救助决策面临僵局时,又应如何破局?对SCOPIC救助合同这把双刃剑,船东又该如何妥善使用?本文通过对S轮火灾事故处理回应上述问题,以期为会员企业应对重大海难事故提供思路和途径。

  事故概况

  入会船舶S轮在韩国釜山港加油后,执行压载航次前往马绍尔群岛港口准备装货,当航行至日本小笠原群岛附近海域(距东京约700海里)时机舱突发火灾并快速蔓延。虽经船员奋力扑救,但无奈火势太猛、火情失控,最终23名船员被迫登艇弃船。

  事故处理的步骤与措施

  搜救船员

  弃船后搜救船员无疑是各方面对的第一要务。接到S轮船长报告后,会员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请求海上搜救中心予以协助。海上搜救中心随即通知过往船舶协助搜救,并派飞机、巡逻艇参与搜救。最终23名船员被一艘路过船舶全部救起,无人员伤亡。

  避免次生灾害

  事故发生后会员企业与船舶保险人连日沟通救助事宜,但未获实质性进展。S轮持续漂航,有搁浅小笠原群岛(世界自然遗产)的紧迫危险,一旦S轮上岛断裂导致油污水溢出,将是一次重大污染事故。救助船前往事发现场需要2天多的时间,但最坏情况下S轮将在60小时后上岛。在遇难船舶可能构成推定全损的情况下(S轮机舱着火且连烧数天,前端的货舱也未能幸免),船舶保险人考虑是否仍值得营救也无可厚非。在此情况下,船东的减损义务可否免除?扩大的损失又应由谁承担?这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对此某律师认为:“被保险人本身有减损义务,该义务并不因为保险人未作决定而免除。因此,即使船舶保险人迟迟未作决定,被保险人也应积极采取相应的减损或施救措施(若未采取措施,保险人对于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而且在采取措施前应书面告知并征求保险人意见。”在S轮发生火灾3天后,会员企业向船舶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船舶保险人拒绝接受委付,S轮的残值及船上油污水的处置责任仍在会员企业。在此情况下,应如何打破僵局?

  LOF+SCOPIC救助合同可能是打破僵局并兼顾救助人和船舶保险人诉求的最佳方式之一。对救助人而言,该合同可为其提供可靠的收益保障——即便最终No Cure,也可以得到Some Pay。同时,救助人通知船东启动SCOPIC后,可要求船东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300万美元的初始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银行担保或协会保函);如果后续评估认为初始担保金额不足,还可要求船东提供补充担保,且担保次数没有限制。补充担保金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仲裁员裁定。

  对船舶保险人而言,在LOF+SCOPIC项下,船舶保险承保的救助报酬一般不会超过遇难船舶获救价值;在特定情况下,协会可考虑将遇难船舶的获救价值视为0,则救助报酬也为0,支付全部SCOPIC报酬,解除船东/船舶保险人支付救助报酬的义务,打消船舶保险人总赔偿超过整个保险金额的顾虑。但LOF+SCOPIC救助合同也是一把双刃剑。救助成功后,若未能及时终止SCOPIC,与日俱增的SCOPIC报酬有时会超过甚至数倍于船价,且不封顶。因此,若非必要且经协会同意,不宜贸然签署该救助合同。

  为协助会员企业打破僵局,协会建议其尽快组织船舶保险人召开三方会议,推进LOF+SCOPIC救助方案落实。很快各方达成共识,会员企业与救助人签署了LOF+SCOPIC救助合同;协会依会员企业申请向救助人出具300万美元的初始担保,及时启动救助并成功拖出S轮,避免了一次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将事故等级降到最低

  S轮虽被拖往避难港锚地,但船上的油污水尚未清除,油污风险仍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外,LOF+SCOPIC救助合同虽允许船东单方解除,但至少须提前5天通知救助人,且政府、港口当局或有管辖权的其他官方授权机构不阻止救助力量撤离现场才能解除。因此,在解除LOF+SCOPIC救助合同前,应妥善安排S轮及船上油污水的处置事宜。

  协会进一步推进会员企业与船舶保险人沟通S轮推定全损事宜。在各方努力和妥协后,会员企业取得了附带条件(但条件较易达成)的推定全损确认,并授权协会将S轮作为残骸处置,用S轮的残值冲抵船上油污水、废品等的处置费。取得授权后,协会协助会员企业向多家潜在买家询价/比价,终将S轮整体出售给其中一位买家,由买家负责清除船上油污水/使之无害、安排拖轮将S轮拖往拆船基地。最终,LOF+SCOPIC救助合同得以及时解除,会员企业在本案中的各项责任及事故等级降到最低。

  结语

  S轮火灾事故的圆满处理得益于会员企业对协会的信任,如果再晚一步委请救助人或者处置S轮,不仅SCOPIC报酬会继续增加,若S轮在等待决定期间不幸倾覆,还可能造成重大的污染事故及次生灾害——此前已有不少事故因遇难船舶是否构成推定全损的争议延误对遇难船舶的处置,后果均不堪设想,会员企业协调数家保险人的压力也由此可见一斑。

  为协助会员企业更好应对海上风险、租约等纠纷,同时也为减轻其协调数家保险人的压力,协会提供一站式保险保障服务,可同时承保保赔险、船舶险、抗辩险、租家责任险等险种,为会员企业的航运事业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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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海运 航运 港口 集装箱 干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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