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硫燃油附加费(LSS)调整通知(2020.07)
致: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高丽海运株式会社定于2020年7月1日起对上海港及长江各港口进出口的货物收取的低硫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费率标准为:
冷箱(RF)费率为干货箱的1.5倍收取。
该费用默认跟随提单运费条款。
生效日期:出口,进口均按实际开船日为准。
该费用为浮动费率,该标准有效期2020年7月。
特此通知,谢谢支持。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