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改签费征收通知
致:各位货主及订舱代理
我公司高丽海运株式会社将于2020年12月1日(公告船期表离港日)起对于上海港及长江沿线港口货物收取改签费用。由于客户原因导致以下情况均需收取:
1)原正本提单已签发,二次签发正本提单
2)原正本提单已签发,申请改签电放或者SEAWAY BILL
3)原SEAWAY BILL已签发,申请改签正本提单
费率: 450.00 CNY/BL(一次)
(以上费率不含改单费, 电放费用)
特此通知,谢谢支持。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