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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万海航运公告

http://www.jctrans.com/ 2018-10-15 WHL

导读: 万海航运公告

  各位客户:

  根据海关总署172号令及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告对出口新预配舱单的调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海关总署第17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6号对于舱单传输项必填项的调整),按照新舱单管理模式,客户必须在发送预配舱单时提供准确信息(含收发通代码,箱号封号,件毛体等必填字段),与报关信息核对一致后方能安排报关。在海关规定传输时限前,新预配舱单只能成功发送一次,之后只能用更改或删除的形式提交更新,若多次更改会造成海关进入人工审核模式,或被退单,将影响客户该航次的出运,所以建议客户谨慎提交预配舱单信息。

  根据海关对出口舱单新的管理要求,为确保海关出口新舱单工作的顺利实施及客户报关,出运的顺利进行,新舱单实施后的出口预配舱单发送工作将由各公共船代执行,请各位客户务必于10/20日前先行与各公共船代及亿通平台签订数据传输协议并进行数据的录入及发送测试工作。各公共船代及亿通公司不会向海关发送未签订数据传输协议公司的预配舱单数据。

  自2018年10月8日起,客户需选择亿通平台或各公共船代的自有发送平台输入完整预配舱单资料。(10月8日- 10月20日海关新旧出口预配舱单并行期间,我司代理仍然会向海关发送旧出口预配舱单,以供客户在此期间的报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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