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程物流网 - 资讯中心 >> 企业公告 >> 正文

企业公告

  • 国外一些港口特殊规定简介

    www.jctrans.com 2010-8-31 19:38:00

  •   国外一些港口特殊规定简介

      阿根廷:阿根廷法律 规定 收货人遗失提单必须向 海关 申报,经 海关 同意后由船公司或由船公司委托代理签发另一套提单,同时向有关机构递交一份声明认定原始提单失效。

      阿根廷:阿根廷法律 规定 收货人遗失提单必须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同意后由船公司或 由船公司委托代理签发另一套提单,同时向有关机构递交一份声明认定原始提单失效。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和阿布扎比港卫生当局规定凡进口食品,必须注明失效期, 随船带有卫生健康说明书,否则港方不予卸货。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港务局规定木箱包装货物进口时,其木材需经熏蒸处理,并将熏蒸证书寄收货人。如无木材熏蒸证书,木箱将被拆除烧毁,更换包装费用均由发货人负担。

      巴基斯坦:卡拉奇港务局规定:对进口纸袋包装的炭粉、石墨粉、二氧化镁及其它染 料等,必须打托盘或适当装箱,否则不予卸货。另外,巴基斯坦不接受挂印度、南非、 以色列、韩国和台湾旗的船舶靠港。单烟花的重量不得超过毛重80吨。

      菲律宾:1、麻袋包装的进口货物,必须先经熏蒸才得进口。2、危险品不能卸在码头仓库,必须由收货人直接派船或用车或到这直接提货。

      斐济:斐济海关规定弹簧刀和旧衣服禁止进口。

      荷兰:1、鹿特丹港自1996年1月1日开始采用“绿奖” 制度 ,对5万载重吨以上的原油轮,按其设备、航运等方面的情况评出等级,若取得高等级,在进港运费方面给予折扣。2、鹿特丹港务局对安全且无害于生态环境的船舶,在停泊该港时减收港口费。

      吉布提:吉布提港口规定在该港转运的货物,所有文件及包装唛头上应明确填写最终目的港,如WITH TRANSHIP-MENT TO HOOEIDAH,但必须注意,不能将上述内容填在提单目的港一栏内,而只能在头上或提单其它空白处表明,否则海关将视作吉布提本港货,而且要收货人交付进口税后才放行。

      吉达和达曼港务局规定:1、凡经往该二港的货物必须在装运港打托盘, 集装箱货物也要先打托盘后装箱。2、袋装货每包净重不得超过50公斤。3、货物文件各项内容必须详细,若收货人是银行,则应列明最后提单持有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4、收货人须在船舶到港后二个星期内提货,否则将予拍卖 。

      加拿大:加拿大政府规定去该国东岸的货物,冬季交货最好在哈利法克斯和圣约翰斯, 因为这两个港口不受冰冻影响。

      科特迪瓦:阿比让海关规定1、提单和舱单所列货物名称应具体详细,不能以货类代替。 如不按上述规定办理, 承运人为此产生的海关罚款将由托运人承担。2、经阿比让过境去马里、布基纳法索等内陆国家的货物,提单和船务单据及货物运输包装上,均需注明“ 科特迪瓦过境”才能免税,否则要征收附加税。

      肯尼亚:肯尼亚政府规定凡对肯尼亚出口货物均需在肯尼亚的保险公司投保。不接受CIF条款 。

      黎巴嫩:黎巴嫩兽医卫生检疫法规定凡进口活动物、畜产品及其制品、所有易腐坏的罐头和食品,均须随船带交有关生产国出具的正式卫生证书,无证书的商品禁止入港。

      马尔代夫:1、未经国内事务部允许,不准进口各种毒品和硫酸、硝酸盐、危险动物等。 2、未经对外事务部允许,不准进口酒精饮料、狗、猪或猪肉、雕像等。

      尼日利亚:为防止不法商人套汇 ,尼日利亚中央管理部规定,所有进口货物发出前需经瑞士通用公证行分支代理机构检验合格,取得“CLEAN REPORT OF FINDINGS”,收货人方可清关提货。

      日本:日本港务局对进口烟花规定:1、去第二卸货港的烟花船舱,在第一卸货港不准开舱,即使其中有第一卸货港的货物也不例外,2、每票提

      沙特阿拉伯:沙特政府规定所有运沙特的货物不准经亚丁转船。

      坦桑尼亚:坦桑尼亚港务局规定凡运往达累斯萨拉姆港交给坦桑尼亚或转运到赞比亚、 扎伊尔、卢旺达和布隆迪等国的货物,需在包装上显著位置刷上不同颜色的十字标志, 以便 分类分,否则船方将收取货物分类费。

      新加坡:新加坡港方规定装有危险品的船只不得靠 码头 ,必须在危险品锚地卸驳,然后由驳船运往港务局指定码头仓库交收货人,费用由船方付。因此,船方在承运去新 加坡的危险品时,要求发货人付危险品补贴。

      新西兰:新西兰港务局规定集装箱的木质结构及箱内的木质包装物和垫箱木料等必须经 过检疫处理后方可入境。

      伊朗:伊朗税法第90款规定,在伊朗港口装货出口,不论其在何处支付运费,均按运 费的50%征收运费税。进口货免征运费税。

      外贸发展战略规划将出 加工贸易政策微调

      商务部起草的《后危机时代中国外贸发展战略》报告即将在公众面前揭开面纱。

      “现在整个报告和配套细则已经完成,只差陈德铭部长作序。”报告执笔人李钢向本报透露。

      这份即将公布的主报告将定调未来20年中国外贸发展方向,首次勾勒出后危机时代中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发展路线图”。

      不为人知的是,其出台背后经历了一场没有搬上台面的争论。

      “加工贸易的地位问题又被拿出来经受了类似1998年的拷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李钢在之前接受本报采访时也曾表示,“强化一般贸易”是这份报告的核心。

      但是,鉴于目前不稳定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各部委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态度仍旧是稳定目前的外贸政策,对受争议最大的加工贸易也只会做“三步内”的调整。

      外贸方式出现质的转变,需要的仍然是时间。

      10年之前,10年之后

      此时,占中国外贸半壁江山的加工贸易再次成为各部委争论的话题焦点。

      纵观加工贸易被引进中国的历史:从最早的进口替代战略,发展到出口导向型,创外汇和解决就业,这时候加工贸易正式在中国立足。当时的定位就是两头在外,大进大出,这些特点30年来没有变过。

      “现在这个定位是不是出了问题,是否仍要保持现在这个格局?各个部委之间,甚至商务部内部都出现了分歧。”上述知情人士说。

      有人提出,汇率问题的根源是贸易顺差,汇率只是一个表面现象。中国的顺差主要是加工贸易生成,国际压力加大的同时,用了国内这么多的煤、电、气,把环境弄得一团糟。失去了国际形象,国内的企业还是小作坊,真正的东西没有发展起来。

      知情人士介绍,来自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方面的态度是:“加工贸易本身没有赚到很多钱,相反国家每年要拿出大量的出口退税,这个钱到底都补到哪里去了?”

      但商务部和海关则认为目前中国的国情就只能做这些东西,改革不能一蹴而就。

      一直考虑的就业问题,是不可替代还是有点得不偿失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面对这些争论,李钢不禁想起了1998年的那场大争论,当时给加工贸易定下了三条原罪“走私、低端论和污染论”。

      提到走私,在加工贸易的保税管理下(或者是政策作用下),出现的假出口骗税、骗汇这些问题到底有多大,各个部委的意见也不一样。商务部、海关的统计远远小于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数字结论。

      后者会问,中国为什么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取消掉加工贸易,实行先征后退,先征进口税,等出去的时候再退税。

      但现实情况是很难做到。

      这种想法1998年的时候也曾有过,当时测算,在当时的情况下把所有的加工贸易都改成先征后退,就需要8000亿才能维持像现在这样运转。这个钱企业拿不出来,需要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的一些途径,这是要国内出的。而且钱放在银行,压在国家账户上的,那么国家拿这笔钱干什么?

      “按照现在的贸易规模,远远不止8000亿了,不知道翻了几番。”上述知情人士分析。

      研究的一个新问题是内销,体制已经决定了加工贸易就是两头在外,做不了内销。这也是海关对加工贸易研究的一个主题,就是加工贸易该怎么内销?因为现在加工贸易做内销是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的,一变就会涉及整个财税体制的改变。

      这样就出来另一种声音,就是假如加工贸易内销了,那还要加工贸易干什么?做一般贸易做内销不就行了吗,或者需要内销的就做一般贸易,需要出口的再给出口退税。

      “其实我们要做的是给要执行的贸易政策提供财政和税收上的政策设计,贸易转型升级以及什么样的贸易方式等等都是由商务部等部委来设计的。”一位财政部官员表示,“如果允许加工贸易做内销,商务部和海关等部门也应该拿出可预见效果、更为具体的政策出来,例如到哪年允许什么样的产业、企业进入到什么领域进行内销,这需要一个详细的时间表格线路图。税收上的配套没有技术难度。”

      加工贸易地位难撼

      和10年前一样,这场争论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加工贸易在中国的地位。

      观点、立场的不同并没有影响各方大方向的一致。

      “从理论上来说,一般贸易比加工贸易更高级一些,因为它的产业链条更长,辐射效应更大。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未来会更多向一般贸易转型这是大趋势,在这一点上各个部委的认识是一致的。”财政部关税司的一位官员向本报表示。

      只是这个过程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快。

      有商务部官员对本报表示,目前国内外的经济环境仍然不稳定,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要给企业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

      这一点上,大家也是有共识的。

      唯一不同的,是对政策调整的速度和力度。一部分人认为,政策的调整虽然不是要一步到位,但是还是应该做出“可预见效果”的调整。

      例如,“十一五”的时候就曾有人提出,一个五年计划,是否可以把一般贸易增加五个百分点,加工贸易相对降低。

      接近商务部人士透露,报告中不会出现这么具体的规定。对于加工贸易政策的变动,做出的只是“三步内”的调整。例如刚刚对400多个税号做出的出口退税的调整和下半年可能出台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调整,这些主要是针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

      “即使这样的步伐,大家在讨论的时候也是乱成了一锅粥,难有统一意见。”他说。

      最后将会展现在大家面前的,行文上的表述是:“在加工贸易的转型过程中,继续发挥三个优势的作用。”即,现有的比较优势,主要是指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动态的比较优势,是指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第三是构筑新的竞争优势,这里主要是指一些新兴产业。

      “在这个过程中,外贸的发展方式也一定会缓慢改变。”李钢说。

    来源:淄博水晶

  • 物流生意的法宝    立即加入信誉联盟   阅读 次 本文现有评论 条  
  • 关键词 海运运价 船期查询 优势航线 货代服务   【RSS】 【打印】 【收藏】 【关闭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