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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是一场“持久战”

  今年1月10日晚8点左右,一辆核载2.7吨,实际却装了30吨渣土的重型货车,与一辆醉驾的小轿车相撞。结果小车被渣土掩埋,车内4人全部死亡。日前,法院对该起事故做出终裁:货车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笔者由此想到“7·19”北京怀柔区白河桥的坍塌事故,其始作俑者也是一台超载严重的车辆。这些事故,或许只是超载直接或间接引发悲剧的冰山一角。因为,超载目前已成为不折不扣的社会问题。据统计,超载引发交通事故,约占交通事故总量的4.7%。以1~7月福建全省交通事故为例,9246起事故中,推算或有将近400起是因超载而起。

新“公路条例”对陶企影响不大

  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运输中的超限、超载现象的处罚力度加大,从出台之日起到7月初,一度成为业内关注热点。新条例,如果超载,司机或企业不仅面临高昂罚款风险,还面临运营资质被取消的危险,众所周知,超载在陶瓷行业非常常见,而且多数超出的不是一点点,而是许多倍。由于公路运输收取费用大都按照货物吨位计价,在运载量减小以后,如按新条例实施之前的运价计算,车主就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由此,理论上分析,运费会涨价,推溯上去,陶瓷行业的运输成本会增加,对陶瓷企业以及上游来说,成本增加必然导致受到较大影响。

北京市治超工作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大会召开

  日前,北京市治超工作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大会召开,苟仲文副市长出席并讲话。会议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主持会议。会议宣讲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公路的管理职责,有利于依法管路;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路的养护制度,有利于依法养路;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公路桥梁的安全保护,有利于依法护桥;四是进一步固化了车辆超限治理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依法治超;五是进一步提升了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有利于依法处突。

执行治超新规严重走样 以罚代管变本加厉

  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对超载超限现象提出了严厉的治理措施,即对1年内违法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在如此严厉的治理规定面前,超载现象本应该得到遏制。

公路新规实施满月 物流企业尚难适从

  一个多月前的7月1日,全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让大大小小的公路货运企业都绷紧了神经。各方都在猜测,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治超”的法规,将会对公路运输市场乃至物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转眼已是8月中旬,各地“治超”形势各有不同,许多人想像中的“治超风暴”也并未出现。在一些地方,交钱即可通过的“以罚代管”模式仍然存在,公路上仍不时显现超载超限车辆的身影。在业内专家看来,《条例》出台之初,“治超”之所以没有起到应有效果,主要是一些地方没有制定相应的措施。

8月1日起,治超从“约谈”开始

  从8月1日开始,合肥省针对源头治超工作采取约谈制度的新措施。据悉,该制度看似“文绉绉”的,真正在执行时,一旦发现严重超载超限,从重处罚并将追究被约谈人和单位责任。据省运管局运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大货运源头治超力度,省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颁布了《安徽省货运源头治超约谈制度》,该制度从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所谓约谈制度,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货运源头治理组,对辖区内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货运源头治超职责,导致屡次发生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的货源单位、货运经营者所进行的问责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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