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第三批共4家企业提出了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申请。我局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资质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将专家审查意见报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等规定,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18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
任何企业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的书面材料提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并留下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8年度第三批水运工程设计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doc;
附件2、2018年度第三批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doc;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