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口退运报关流程
上海进口退运报关流程介绍以及经验分享;
上海港巨大的国际物流网络,每日有成千上万的货物在各大码头进出境,面对如此庞大的贸易流量;难免会遇到各种原因需要退运货物。
各海关对此类货物有着规范完整的操作指南。需要注意的是,直接退运和退运货物两种方式有很大的区别;
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4561”,简称“退运货物”。通常是在海关放行结关之后发生。
直接退运货物: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境外,以及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4500”,简称“直接退运”。
现主要浅谈直接退运货物
办事依据及相关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办事审批注意要点:
一、只得注意的是,符合下列五点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直接退运。
(一)因为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
(二)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
(三)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四)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五)货物残损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二、报关单的填制要求:
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监管方式”栏均填写“直接退运”(代码“4500”);
(二)“备注”栏填写《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或者《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三)“征免性质”栏均填写“299其他法定”;“征免方式”栏均填写“3-全免”
三、进出口收货人无法提供货物的进出口监管证件:
根据管理办法明确,海关不验核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进出口环节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因此无需担心单证和资质的问题。
四、审批流程及时效和资料要求:
根据各口岸海关的执法海关的习惯不同,有细微的区别,但是总体是一致的;所需资料概况如下:一套原进口单证(装箱清单、商业发票、买卖合同、进口报关单,产品要素)、核批表、退运表、情况说明、接收函、退运协议、联系单、营业执照等等。
审批需要三级批复,需要约一周时间,采用电子与纸质结合递交资料的方式进行;
五、其他说明
不管是已经申报、已经查验;均需要先出口后报进口,以便反核销海关舱单和数据;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涉及到舱单锁死、码头锁箱、腾空舱单的情况。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整个过程必须配合出口订舱的安排。稍有不注意可能无法按时进港,需要比较熟悉海关监管场所经营者的业务流程(如上海冠东、上海明东、上海尚东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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