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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中国增加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http://www.jctrans.com/ 2020-08-14 中国新闻网

导读: 海关总署13日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13日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公告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

  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文关键词:跨境电商 B2B 出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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