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落实地方政府治超主体责任,调整充实全县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治超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二是突出源头监管。将源头治超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督促企业负责人自觉履行源头单位主体责任,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同时结合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安装远程遥控升降式限高设施9处,有效保护农村公路安全。
三是强化路警联合。采取举办学习培训班、召开协作联席会议等方式,提高交通公安联合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一超四罚”、信息抄告、严格责任追究等规定,结合“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增派治超警力错时稽查、重点布控,严厉打击带车“黄牛”、阻挠执法、威胁执法等黑恶势力,净化交通执法环境,严惩违法运输行为。
四是推进科技治超。充分发挥G312线非现场执法系统作用,对直接或邮寄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超限运输车辆实行重点路面稽查,锁定营运证等方式,强化违法行为跟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