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长江经济发展,一些人员购置或改装船舶从事危化品船洗舱和收购油污水业务增多,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导致盗窃、职务侵占案件和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对长江经济发展带来了风险和压力。为规范洗舱和收购油污水船舶(简称"两船")安全管理,有效加强风险防控,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精神,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积极部署,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至9月30日,在辖区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两船"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完善洗舱和收购油污水船舶基础数据台账;督促企业和船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操作规程,提高防火防爆防范水平;深化相关部门执法联动合作机制,防控和打击违法作业行为;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洗舱和油污水回收船舶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结合近期事故,广泛普及宣传防火防爆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整治行动要求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从事洗舱和收购油污水的企业和船舶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重点排查区分无船名船号、无有效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无从事洗舱和收购油污水许可或有效证书已过期的船舶。对辖区所有"两船"分类登记建档,实行一船一登记、一船一表格,并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逐一检查、核对,跟踪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排查的同时加大从事洗舱和收购油污水的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和船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完善作业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防火防爆安全意识。
统筹整合消防、治安、刑侦、派出所等警种力量,加强水上巡逻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依法打击处理"两船"借洗舱、收废油为名从事盗窃、侵占等违法犯罪活动。检查中,对存在治安、消防隐患的"两船"要下达法律文书,要求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船舶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对存在隐患的"三无"船舶不能简单处罚,要强化跟踪督促整改。
在完善更新信息的基础上,总结辖区"两船"面临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隐患和问题,提请地方人民政府牵头,积极推动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各环节监管职责,列出相关责任清单,建立情报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部门间的协作机动执法效能,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安全隐患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充分运用广播、微信、QQ等平台集中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开展消防安全温馨提示、发布安全告知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召开船主、从业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其联系沟通,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整治活动中,要求组织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两船"所有从业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服务,引导其依法依规从事水上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