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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欧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提升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7-1-24 15:23:00 国际商报

导读:AEO制度,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是海关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良好的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并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制度,是当前国际贸易体系和各国海关管理中最先进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之一。

  1月16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瑞士联邦委员会主席洛伊特哈德的共同见证下,中瑞两国政府代表在瑞士伯尔尼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海关AEO互认的协定》,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中瑞海关AEO互认合作项目正式启动实施,将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AEO认证使众多企业获益

  AEO制度,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是海关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良好的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并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制度,是当前国际贸易体系和各国海关管理中最先进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之一。成为AEO认证的企业,货物查验和单证审核比例降至最低,通关时间明显加快。两国海关AEO互认后,企业可同时享受境内境外双重通关优惠,进一步降低综合贸易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海关主动实施AEO认证制度,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目前中国3400余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可享受对方国家海关给与本国认证企业同等的通关便利。

  永琪是江苏知名自行车公司之一,目前年产量在150万台左右,产品远销欧洲、美国、东南亚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中国海关AEO高级企业认证4年来,永琪受益良多。

  江苏常州关务部职员盛娟介绍道,“目前有几个主要的合作商来自欧美地区,2015年中国和欧盟实行AEO互认以来,我们在国内通过了高级企业认证,在对方国家自然而然地享受对方认证企业相同的待遇,查验率很低,通关速度上也有很好的保障。”盛娟介绍道。经中国海关认证的高级认证企业向这些国家与地区出口或进口货物,均能享受众多通关便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免担保验放、设立企业协调员、适用较低的进出口货物查验率、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等。

  在国内,高等级的企业认证也让永琪尝到了“守法便利”原则的甜头。“获得高级企业认证,本身也是海关部门对我们公司的认可,相当于公司实力的证明。可别小看这张薄薄的证书,有了它,我们公司也获得了更多国外厂商的订单。”盛娟说。

  对欧贸易便利化

  中瑞经贸合作关系十分密切,中国是瑞士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瑞士是中国在欧洲除欧盟以外最大的贸易伙伴。2013年7月中瑞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实施后,两国贸易额增长迅猛,2016年中瑞进出口值约达400亿美元,比自贸协定签署前的2012年翻了一番。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两国经贸合作,中瑞两国海关自2015年初启动了AEO互认谈判。双方先后在中国北京、瑞士伯尔尼等地举行了三轮谈判,完成了AEO制度比对、企业实地认证评估、便利措施适用和IT数据交换等多项议题的磋商,就实现AEO互认合作及具体安排达成了共识,最终于2017年初如期签署。互认实施后,中国的海关高级认证AEO企业出口到瑞士的货物,可享受瑞士海关给予本国认证企业同等的通关便利。根据中国海关已经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签署的互认统计,AEO企业较非AEO企业通关平均查验率降低约70%,通关速度提高50%以上,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在当前外贸严峻复杂的形势下,AEO互认将对企业“走出去”和拉动外贸增长发挥重要助推作用。

  除瑞士外,中国已于2014年与欧盟委员会正式签署AEO互认协议。中欧互认正式实施一年多来,中国高信用企业出口货物到欧盟28个成员国享受到最便捷的通关待遇。此外,海关总署正在实施中国—新加坡、中国—韩国、内地—香港以及与海峡两岸海关AEO互认项目。截至目前,对所有互认的32个国家及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到我国出口总额的约45%。

  中国海关目前正加紧与美国、日本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海关的互认谈判,同时积极推进与俄罗斯、以色列、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南非等国家的AEO合作,促进国际供应链“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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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对欧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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