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介绍| 船公司简介| 全球机场| 航空公司| MSDS编码| 贸易手册| 物流百科| 外贸单证| 报关实务| 风险防范| 案例警示
锦程物流网资讯中心工具案例警示 > 正文
  •   浙江省某货运代理公司接受椒江市某进出口公司的委托出运一票货物,即100桶扑热息痛,40桶葡萄糖酸钙,至哥伦比亚。当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哥伦比亚海关发现实际货物为140桶扑热息痛,海关当即将多发的40桶扑热息痛(价值3800美元)没收,并罚款1900美元(合计5700美元)。椒江市某进出口公司得知这一错装事件后通知货运代理,货运代理立即进行调查,查明果然是多装了40桶扑热息痛,同时误将40桶葡萄糖酸钙留在货运代理仓库内。究其原因,是因为业务人员工作疏忽,在开出仓单时,仅写了一种货名即扑热息痛而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客户要求中方为其洗刷走私罪名和取消没收货物及罚款的决定。为此,货运代理与哥伦比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联系,请他们出具签证以免除哥伦比亚海关的处罚。哥伦比亚驻中国大使馆商务参赞处要求提供公证处公证及外交部领事司的证明,方可办理签证。为搞清具体解决途径,货运代理的上级主管部门与买方所在国的有关部门直接联系。然而,最终还是无法免除被哥伦比亚海关没收和罚款的处罚。结果货运代理需承担由于代理过失,即打单错误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分析:这起情节极简单、责任极分明的案件向人们揭示了一个极易被忽视的道理,即货运代理看起来是一种无本生意、极易操作的业务,其实并非如此。它学问很多也很深,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操作,如:选择运输工具有误、选择承运人有误、发往目的地有误、报关内容有误、投保有误、保单内容被忽视以及仓库保管不当等,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在发达国家,货运代理为转移其风险,一般都投保货运代理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