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监管思路下,证监会上月中旬完成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的修订,新的《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日前表示,过去是以呵护为主,监管环境以松、宽、软为主,现在要回归监管本位,从严治理。证券监管近期要抓的主要工作有三:
一、尽快完成证券经营机构业务和组织架构体系,形成行业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哪些业务要放弃,哪些要继续扩张或收缩,证券公司都应以自觉地方式完成。机构子公司数目众多的,管不了、管不好的,都可以进行整合。确保2016年底前,合规、风控全覆盖。尽快建立机构层面的异常交易监控机制。
二、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运作、强化投行业务管控。现阶段给予一定的缓冲期,不是要将通道业务全停掉,要逐步压缩通道业务规模,通道业务早晚是要消亡的,不是资产管理业务的重点。在监管层看来,通道业务的实质是监管套利。券商下半年或将在全行业范围内进一步缩减此类业务规模,并将业务重心转向以投行、主动管理型资产管理等传统资本中介业务。这与眼下的监管思路基本一致。
三、依法从严监管,加大违法问题的打击力度。要适应监管新常态,在加强监管的环境下,对仍然不收手的机构采取严厉的措施;特别是欺诈、严重不履职、不尽责,要严肃处理;对表现恶劣、问题严重、履犯的机构投行业务牌照可考虑收回牌照的措施。监管当局正在考虑将保荐业务纳入证券公司的整个风险控制体系之内,处罚措施将升级为“撤销保荐业务牌照”,一旦出现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签字人无一例外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