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考试| 贸易培训| 贸易论文| 贸易法规

收藏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2020年 第78号 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http://www.jctrans.com/ 2021-01-08 商务部

导读: 为规范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外贸司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0年年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05日

  为规范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

  三、不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

  四、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30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贸易网评

全球贸易缩水 唯有中国逆...
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重创,全球贸易也将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详细]

财经评论 深度观察

自贸“扩群”,开放“上新...
随着国务院有关方案的公布,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亮相,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进一步扩展。 [详细]
快速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