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考试| 贸易培训| 贸易论文| 贸易法规

收藏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5号(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台胞报考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公告)

http://www.jctrans.com/ 2018-06-04 海关总署

导读: 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拥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以下简称台胞)可以报名参加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

  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拥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以下简称台胞)可以报名参加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台胞报考条件应符合《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规定要求。各直属海关应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视为有效的身份证件受理台胞考试报名,并给通过考试的台胞颁发《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证》。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8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贸易网评

全球经济复苏缓慢 贸易保...
近日,世界大企业联合会在纽约发布最新《2018全球经济展望》中显示,预计2018年全球经济增速将超2017年预期并继续保持... [详细]

财经评论 深度观察

唐骏:中国企业未来三年要...
 前不久,美国商务部部长罗斯在镜头前重申了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并抨击中国贸易。随后,在瑞士举办的达沃斯论坛...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