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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最后谁买单?

http://www.jctrans.com/ 2012-11-29 锦程物流网

导读: 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的推出,牵动了众多人士。而最为集中的一个问题就是:最后这个消费税谁来买单?会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跌撞中前行的“石油业”

  11月15日晚,国家发改委通知,自11月16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10元和300元,经过这次下调,93号汽油在全国范围内除了海南之外,全部都已经回到7元时代。而这是本年内第四次下调。

  但是纵观全年来看,成品油价格却是涨多跌少。而与国际油价的“脱轨”更是让人无奈。而在2010年10月2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之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2010年年底之前将推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

  此后,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2011年年初也曾表示,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的市场化方向没有改变,但是鉴于出台时机和具体内容可能仍要再做考量,目前还没有具体出台时间。但是众人翘首期盼,却未见伊人影。

  俗话说,好事多磨,如果最终真的能够解决目前业内诟病,多等个一年半载又何妨?

  液体石油业再出新规

  伴随着成品油下调而来的是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的新政: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且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在此之前,纳入国税总局征税范围的液体产品有汽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溶剂油和润滑油,其中汽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0元;柴油、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0.8元;航空煤油暂缓征收。而调整后政策,将MTBE(甲基叔丁基醚)、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且亦按照1元/升来征收。

  而此次推出新政,也是为了打击企业为避税而变换油品名称以达到避税的行为。有分析认为,此次新政的出台,意味着调和油市场所有原料均将征收消费税,调和油市场利润将大幅下降,市场规模也将萎缩。因此,该产业链上的生产厂商、贸易商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消费税最后何人买单?

  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的推出,牵动了众多人士。而最为集中的一个问题就是:最后这个消费税谁来买单?会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买的没有卖的精,谁也不会做无利可图的买卖。虽说是为了打击避税行为而推出,但是最后会不会是消费者买单却也是一个让人比较担心的问题。

  而据有关机构预测,此次新政推出,对成品油市场的影响还是比较小的,主要影响的是调和油市场,这其中以民营企业为主。

  “此次政策的颁布不会影响到国内成品油的零售价格。”金银岛分析师靳婷说:“调和油和两大主营单位生产的成品油在用途上是等值的,通俗地讲,就是赝品和正品的关系。中间环节的成本上涨,对成品油零售价格影响不大。”

(文/冬意)

本文关键词:消费税,液体石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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